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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板公司IPO、三板数据自相矛盾被监管机构狂打脸!想上市先擦净屁股!

时间:17-03-20 来源:投行事儿哥

拟转板公司IPO、三板数据自相矛盾被监管机构狂打脸!想上市先擦净屁股!

随着IPO审核提速、审核理念转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走上上市之路,作为注册制试验田的新三板市场自然也不甘落后,很多优秀挂牌企业开始蠢蠢欲动。

但是转板企业想上市却没那么简单!不少想上市的三板公司遇到的第一件头疼的事情就是挂牌文件披露的信息的准确性问题,因为不管券商还是会计师律师,对三板项目的要求都远远宽松于IPO项目,因此挂牌文件中出现种种不准确甚至虚假信息就再正常不过了,但是IPO的审核要求即便再放松,也还是远远高于三板的审核要求。

特别是准注册制落地后,证监会对“带病申报”更是深恶痛绝,因此想转向A股市场的新三板企业,肯定会严格审视过去三板的披露文件。那么如果发现了有问题,该怎么办呢?

现在就有一个活生生的案例。

世纪天鸿于2015年9月15日挂牌新三板,2016年6月29日宣布申报创业板IPO获证监会受理。

3月15日打假日,股转中心突然对其怒下监管函,历数世纪天鸿的四大“罪状“:

1、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信息披露不真实;

2、预付账款性质信息披露不真实;

3、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真实和不完整;

4、2013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信息披露不真实。

股转中心的监管函,让正在IPO排队的世纪天鸿骑虎难下:

若此时认同三板时期披露是正确的,那么监管函的出具基础被抽空,但同时说明IPO申报文件存在严重错误,那么这个IPO项目可以直接OVER了。预计券商和发行人绝对不会采取这种措施!

若是承认股转中心的监管函属实,大大方方承认过去三板时期披露有问题,则会说明公司申报期存在内部控制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证监会审核是定会重点关注!甚至不排除以《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四条(“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条(“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第二十一条(“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为由,认定不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发行人撤材料!

可见,三板公司要上市,一定要三思后行。

一方面,挂牌时披露的报告期,是否和IPO报告期有重叠?如果有,三板的审计报告能否经得起IPO标准的审核和财务核查?即便通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追溯调整等方式重新出了符合IPO标准的报告,但依然也为IPO审核埋了一颗巨大的地雷,随时可能断送三板企业的上市梦!

另一方面,挂牌后,信息披露是否合规。由于多数券商挂牌企业众多,三板项目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根本没有有效的持续督导,三板公司违规担保、违规资金拆借等问题很突出,这些违规行为,其实都违反了《首发管理办法》对内控制度和财务规范性的要求   ,一旦被股转中心“点炮”,证监会完全可以据此直接打发发行人回家去凉快!

因此,挂牌企业不要因为三板层次低就不拿豆包当干粮,对券商和股转中心的要求左耳朵进右耳多出,等到想上市的那一天,才会知道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

要问事儿哥的处理办法,想上市,最根本的还是树立规范意识,不要投机取巧!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时间成本是相对的,如果因为规范问题被否决,才是最大的时间成本。所以,千万不要急于求成,千万不要冒险闯关!

若是挂牌期间问题太多太严重,(比如有的挂牌企业为了避税甚至两套账问题都一直没解决,会计师一直按外账审计),那干脆还是直接摘牌!至少摘牌后数据不用公开披露了,可以用一年静默期时间把财务问题、规范性问题都解决,保证摘牌以后的期间都是干干净净经得起核查。

好了,事儿哥只能帮你们到这里了!

摘自—投行事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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